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上饒市工信局,贛江新區經發局,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量配電網企業,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六保”工作任務,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全省能源安全,充分發揮現有電力需求側資源潛力,解決電力保供工作中遇到的有序用電、需求響應執行難、落實難的問題,最大程度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正常用電需求。經研究,省能源局決定繼續試行“交易+保供”工作掛鉤機制。請認真遵照執行,在迎峰度夏前將政策宣貫至參與對象,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反饋。
聯系人:王巖;聯系方式:0791-88915241、5240(傳真),nyjjx2009@126.com
2020年6月9日
“交易+保供”工作掛鉤機制(試行)
為積極應對電力供應緊張形勢,充分發揮現有電力資源潛力,解決在電力保供工作中遇到的有序用電、需求響應執行難、落實難等問題,將缺電給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經研究,決定試行“交易+保供”工作掛鉤機制。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受益、誰分擔”原則,將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和參與需求側管理的錯避峰電量進行掛鉤,引導企業改變粗放型用電方式,通過采取高峰時段停限部分設備使用等電力需求側管理措施,實現轉移高峰用電負荷,保障有序用電、需求響應反應迅速、措施有效、執行到位,避免因企業有序用電等措施執行不到位造成拉閘限電現象,將缺電給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保障全省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用電需求。
二、參與對象
納入2020年各級有序用電工作方案并參與江西省2020年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
三、掛鉤比例
有序用電、可中斷負荷執行期間,按月度累計(天)次數統計錯避峰執行情況,按照“月度+年度”方式進行掛鉤,規則如下:
(一)電力用戶累計三(天)次錯避峰執行不到位,當月市場化交易電量80%按交易電價結算,20%按目錄電價結算;
(二)電力用戶累計五(天)次錯避峰執行不到位,當月市場化交易電量50%按交易電價結算,50%按目錄電價結算;
(三)電力用戶累計七(天)次錯避峰執行不到位,當月市場化交易電量100%按目錄電價結算;
(四)有序用電執行結束后,對電力用戶累計錯避峰(天)次數進行統計,對執行不到位(天)次數占有序用電執行天數超過50%的,迎峰度夏(度冬)期間全部交易電量按照目錄電價追溯結算;超過80%的,全年交易電量按照目錄電價追溯結算,同時暫停下一年電力市場化交易資格,由電網企業提供保底供電服務。
(五)售電公司代理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應提供售電服務,幫助用戶落實需求側管理措施。對錯避峰執行不到位的電力用戶,相應扣減售電公司代理銷售費。
四、計算方法
(一)數據來源
以電網企業生產運營業務系統采集數據為計算依據,對安裝了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用戶平臺的企業可以平臺數據為計算依據。
(二)基線計算方法
用戶有序用電前一日高峰時段的負荷點數(采集周期為15或30分鐘)取平均值作為基準負荷。如用戶前一天非正常生產,則順延取正常生產日數據。
(三)錯避峰負荷計算方法
用戶有序用電執行當日高峰時段的負荷點數(采集周期為15或30分鐘)取平均值得出有序用電負荷。
基準負荷-有序用電負荷=錯避峰實際執行日負荷。
(四)執行判定
錯避峰實際執行日負荷≧電網企業下達調控日指標的,視為當日錯避峰執行到位;錯避峰實際執行負荷<電網企業下達調控日指標的,視為當日錯避峰執行不到位。
五、工作流程
(一)用戶告知。各設區市、縣(市、區)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市級、縣級供電公司在編制有序用電方案時,應與各參與有序用電企業進行充分溝通,將有序用電方案和本機制逐一通知到參與用戶;督促電力用戶細化需求側管理措施,根據自身實際,統籌好生產和檢修計劃,編制班次輪換、設備檢修和生產調休等負荷控制措施,將措施落實到具體車間、設備和班組。
(二)機制啟動。省能源局決定啟動可中斷負荷方案或有序用電方案時,同步啟動“交易+保供”工作掛鉤機制。
(三)工作實施。省能源局批準實施可中斷負荷方案或有序用電方案后,由供電企業按規定程序通知用戶,同時告知“交易+保供”工作掛鉤機制要求和可能對企業產生的影響。通知中應明確調控負荷量、調控時間等。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向市場主體告知相關信息。
(四)執行統計。可中斷負荷方案或有序用電方案執行期間,各市級供電公司要認真做好用戶有序用電錯避峰負荷統計工作,當日執行情況于次日上午9點前簡報當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和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匯總后于10點前報省能源局。
(五)匯總評估。有序用電執行結束后,各設區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各市級供電公司統計匯總有序用電錯避峰負荷明細情況報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會同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對整體執行情況進行匯總評估,確定錯避峰負荷影響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的企業名單,由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電費結算時按掛鉤機制辦理。
六、保障措施
(一)省能源局負責全省“交易+保供”掛鉤機制工作,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江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負責做好全省“交易+保供”工作掛鉤機制執行工作;各設區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會同市級供電公司負責轄區內“交易+保供”工作掛鉤機制具體實施工作。為確保有序用電工作執行到位、掛鉤機制落實到位,必要時可以采取合署辦公等措施統籌協調各項工作。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正式運營后,由配售電公司負責供電區域內執行工作。
(二)提高供電服務水平。各級供電企業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電話、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及時發布電力供需走勢、有序用電工作信息、掛鉤機制計算方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指導高危及重要用戶加強對用電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省能源局與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將對各地執行有序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錯避峰執行嚴重不到位的企業進行現場督導,保證有序用電方案和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附件:江西省能源局關于繼續試行“交易 保供”工作掛鉤機制的通知.pdf
來源: 能源運行處
文章來源:http://drc.jiangxi.gov.cn/art/2020/6/11/art_14590_1880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