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732號)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省電價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江西電網“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各電壓等級銷售電價、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81分錢。
調整后的具體電價標準見附件。
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做好降價退費及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本次降價措施落實到位。執行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商品價格管理處)。
附件:1.江西電網銷售電價目錄
2.江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2018年7月2日
附件下載:附件.doc
文章來源:http://drc.jiangxi.gov.cn/art/2018/7/4/art_14654_616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