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一帶一路”能源部長會議23日在青島召開。《“一帶一路”綠色能源合作行動計劃(2024—2029)》(下稱《行動計劃》)在會議期間發布,提出了未來5年“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成員國(下稱“成員國”)在七個方面的行動計劃。在共同提升綠色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方面,《行動計劃》提出,未來5年,成員國將加強對話溝通,圍繞能源供應多元化、綠色能源開發利用、綠色能源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能源可及性提升、能源互聯互通等重點領域開展不少于50場國際合作交流活動,共同構筑安全穩定、暢通高效、開放包容、互利共贏的全球能源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在共同加強綠色能源技術創新合作方面,未來5年,成員國將圍繞氫能、新型儲能、先進核電、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等重點前沿技術開展不少于5項聯合研發項目和不少于5項清潔智能技術裝備合作;聚焦礦山、冶煉、工業園區、醫院、港口碼頭等多元用能場景,探索推廣綜合能源標準化設計和定制化服務。在共同加強綠色能源領域能力建設方面,未來5年,成員國將開展不少于25項能源領域能力建設項目;探索搭建清潔能源國際合作研究平臺;與不少于5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共同開展能源規劃聯合研究,全方位提供能源技術支撐。在共同強化綠色能源金融服務力度方面,未來5年,成員國將推動框架內金融機構研究制定能源、工業等行業低碳轉型的信貸支持路徑;充分發揮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銀行作用,豐富和創新投融資工具,增強發展中國家融資能力。此外,在共同加強綠色能源政策和制度創新、共同推動能源青年人才交流合作、共同營造有利的能源發展環境等方面,成員國都將開展合作。各成員國將繼續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提升發展中國家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推動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