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規范保障電力行業行穩致遠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兼國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黨委書記 歐陽昌裕
能源保障和安全事關國計民生,是須臾不可忽視的“國之大者”。法治是國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
當前我國處于新型能源體系規劃建設與能源法治體系健全完善的疊加期,《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的頒布正當其時、影響重大,為新時代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律遵循。能源法對能源革命方向、能源體制改革、能源戰略規劃、能源開發利用、能源市場建設等重大基礎問題進行了系統法律制度設計,必將對未來一系列能源立法工作起到“綱舉目張”作用。
作為能源領域基礎性、統領性法律,能源法確立了保障能源安全、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規范能源市場體系、引導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等法律制度,將規范保障電力行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始終貫穿保障能源安全的理念要求
能源安全是國家總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能源法不僅將“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作為立法目的之一,強調“推進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還構建了涵蓋能源供應鏈安全保障、能源設施保護、應急預案與應急處置等的能源安全保障法律制度體系。
一是建立了能源全鏈條安全供應法律制度。電力保供離不開政府、能源企業、能源用戶等共同努力,需要明確多方責任,建立能源安全供應的聯動機制。能源法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等實際情況,遵循能源發展客觀規律,強調要“發揮煤炭在能源供應體系中的基礎保障和系統調節作用”“推動燃煤發電清潔高效發展,根據電力系統穩定運行和電力供應保障的需要,合理布局燃煤發電建設,提高燃煤發電的調節能力”“保障能源運輸暢通”,強調推進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能源供應企業保障用戶獲得安全持續可靠的能源供應服務、用戶需求的有序引導與調節等,為能源電力保供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強化了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制度。電力法明確規定“電力設施受國家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危害電力設施安全”。能源法進一步強調“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危及能源基礎設施安全的活動”,強化了電力等能源輸送管網設施運營企業對保障能源輸送管網系統運行安全的責任,同時要求接入能源輸送管網的設施設備和產品應符合管網系統安全運行要求。
三是明確了能源應急預案與應急處置機制。能源法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協調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明確了能源企業、能源用戶等在能源應急狀態下應履行的能源應急義務、執行應急處置措施造成損失的補償機制及違反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引導源網荷儲協同建設新型電力系統
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是助力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載體,是長遠保障我國能源安全的戰略選擇,是應對好電力轉型挑戰的有效舉措。能源法明確提出“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通過加強源網荷儲協同布局,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在能源供給保障方面,分別對可再生能源、水電、核電、煤電等開發利用的基本政策取向作了規定,提出“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建設,支持分布式風電和光伏發電就近開發利用,合理有序開發海上風電,積極發展光熱發電?!薄凹訌婋娫措娋W協同建設?!薄案鶕娏ο到y穩定運行和電力供應保障的需要,合理布局燃煤發電建設,提高燃煤發電的調節能力?!?/p>
在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面,將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調整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明確了“供電企業、售電企業、相關電力用戶和使用自備電廠供電的企業等主體的消納責任”,還要求能源主管部門對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的管理由發電比重管理調整為消費比重管理。
在電網建設方面,規定“推進電網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電網建設,提高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p>
在儲能發展方面,規定“合理布局、積極有序開發建設抽水蓄能電站,推進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發揮各類儲能在電力系統中的調節作用”。
在需求側響應方面,在明確“國家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能源用戶積極參與能源需求響應”的同時,明確提出發揮階梯價格、分時價格對能源用戶用能的引導作用等要求。
此外,能源法從法律層面強化了能源規劃地位,要求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應充分注重能源電力規劃的引領、指導和規范作用,依法制定規劃、嚴格依規執行、根據程序調整。
為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提供法律規范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強調要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能源法明確提出“國家加快建立主體多元、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監管有效的能源市場體系”。
在具體規定上,一是推動能源領域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協同推進能源交易市場建設。二是明確各主體在市場中的責任。能源輸送管網設施向符合條件的主體公平、無歧視開放。電力、燃氣、熱力等能源供應企業保障用戶獲得安全、持續、可靠的能源供應服務。鼓勵能源領域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產業鏈全鏈條協同推進。三是推動建立主要由市場因素決定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完善能源價格調控制度。要求能源企業按照規定及時、真實、準確提供價格成本等相關數據。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是能源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建設要根據能源法的規定,依法加強對自然壟斷性業務的監管和調控,支持各類經營主體依法按照市場規則公平參與能源領域競爭性業務;同時注重依法規范電力市場秩序,平等保護電力市場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
引導電力行業推動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能源綠色低碳發展關乎人類未來。綠色發展理念貫穿能源法立法始終。能源法在總則部分提出“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能源工作堅持立足國內、多元保障、節約優先、綠色發展”“建立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等。
在具體規定上,一是明確相關主體推動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節約能源、能源安全和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節約能源意識、能源安全意識,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薄靶侣劽襟w應當開展節約能源、能源安全和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公益宣傳?!薄澳茉雌髽I、能源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使用能源和碳排放計量器具?!薄澳茉从脩魬敯凑瞻踩褂靡幏逗陀嘘P節約能源的規定合理使用能源,依法履行節約能源的義務,積極參與能源需求響應,擴大能源綠色消費,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二是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疤岣呓K端能源消費清潔化、低碳化、高效化、智能化水平?!薄皣彝ㄟ^實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等制度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鼓勵能源用戶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公共機構應當優先采購、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潔低碳能源以及節約能源的產品和服務?!?/p>
此外,能源法在能源規劃編制、能源開發利用等方面都要求考量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就電力行業而言,應堅持以“推動能源清潔低碳發展”為目標,推動新能源裝機和電量占比穩步提高,促進能源供應結構和消費結構更趨于清潔化低碳化,推動綠電綠證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引導消費側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貢獻力量。